雖然時代雜誌說不想給媽媽看到的就不要寫在部落格上
媽媽大人說她一點也不討厭貓,但是一直叫我不要養貓,把貓丟掉。反正我人在台北她在高雄,除了天高皇帝遠,媽媽大人的話,我一向是左耳進右耳出,有時候有沒有進耳朵也不曉得。不過放了一個雙十連假,所以媽媽大人決定來台北住兩三天。
一進門我家的貓貓還不知好歹的跑去歡迎。媽媽大人一看到馬上大喊:"為什麼貓吃的這麼肥,人這麼瘦!""一定人都沒有吃給貓吃!"天地良心啊!我家的貓要是算肥,那天下沒有一隻不是肥貓啦。算了,媽媽大人您高興就好了……
於是談到了給貓吃多少這種問題。因為我都是買特大包貓餅乾,一公斤差不多一百塊,算一算我家的貓貓一天差不多貓餅乾只吃十塊錢。心裡正得意我家貓貓真是勤儉持家。媽媽大人皺起了眉頭歎口氣說:"一個月也要三百塊!""三百塊要是存下來多好!"害我當場凍住說不出話來……媽媽大人您一餐的伙食費有少於三百塊過嗎?洗頭髮一定上美容院,洗衣服一定丟洗衣店,竟然還可以計較三百塊養貓錢。幸好媽媽大人不知道,養貓貓還要點寵愛、打預防針、兼結紮,以為只要給她們吃就好了。
此時貓貓好死不死,站在媽媽大人面前,優雅的理毛,洗臉洗的超可愛的。我想媽媽大人看到貓貓這麼可愛,應該會有點動搖吧。但是媽媽大人驚愕的看著我說:"貓會把口水塗滿身體啊?""全身都是口水這麼噁心你還敢抱她?"啊~~~我已經覺得天旋地轉啦!啊~~~我也沒有辦法反駁啦!媽媽大人您說的真有道理啦!
好啦媽媽大人終於決定要去房間放行李,一打開房門貓貓就集體暴衝,再我百密一疏的防守之下還是給她衝進去一隻泡芙。進去在我剛洗好剛曬過太陽的被子上面踩啊踩的,大概因為有陽光的味道泡芙很滿意的打起滾來,媽媽大人臉色陰晴不定,看的我心驚肉跳。把泡芙趕出去之後,媽媽大人說:"你看這個棉被踩的一塊一塊黑黑的!"嗚嗚嗚~~~我真的看不出來啦!用放大鏡也看不出來啦,用顯微鏡可能可以啦我想。媽媽大人您的老花眼真是明察秋毫,我的大近視眼果然是拍馬也追不上啦!
媽媽大人喜歡貓的程度,應該跟《蝴蝶效應二好看的程度》是一樣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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